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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贸函【2014】232号
商务部关于印发《家政服务合同》范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切实履行家庭服务行业管理职责,承担家庭服务业的监督职责,监督管理家庭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指导协调合同文本规范和服务矛盾纠纷处理工作,我部制定了《家政服务合同(员工制范本)》、《家政服务合同(中介制范本)》和《家政服务合同(派遣制范本)》。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行业管理职能推广执行,加强家政服务合同规范化管理,协调解决服务纠纷处理工作。
商务部
2014年5月14日
合同编号:
商务部家政服务合同范本
年 月 日
聘请家政服务员须知
客户聘用家政服务人员,应到经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以家政服务为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家政服务机构,不要在非法劳务市场中招雇。请您结合自己的情况选择家政服务项目,并按此规定办理:
1、个人用户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或护照;单位用户持有合法证件及公函、介绍信。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并有能力支付相关费用。
3、要正确看待家政服务行业,允许家政服务员有一周的适应过程,尊重家政服务员的人格,禁止打骂、歧视或侮辱家政服务员。
4、愿意遵守国家和地方家政服务业的行业规则,配合家政服务机构的工作。
5、能如实填写客户信息登记表。
6、签订合同时知晓并认可双方的协商价格,选定服务项目、签订合同并交纳相关费用后,公司将为您提供相应期限的选项服务。
7、家政服务员在您家工作时,若出现身体不适或其他疾病,发生意外事件,请您务必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及时灵活做出处理,并通报家政服务机构。
000以上规定及相关要求敬请客户仔细阅读,以求双方合作愉快。
甲方(客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宅地址:
乙方(家政服务机构):
服务电话: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术语释义
甲方(客户):是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劳务服务的购买者。
乙方(家政服务机构):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家政服务机构。
劳务费:乙方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后,甲方需要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报酬。
劳务费的构成:包括乙方的服务费和家政服务员工资。
第二条 服务内容
乙方应选派家政服务员 人,为甲方提供下列第 项服务:
1.普通家务劳动;2.婴、幼儿照护;3.婴幼儿教育;4.产妇与新生儿护理;
5.老人照护;6.病人陪护;7.计时服务; 8.家庭餐制作;9.其他: 。
第三条 服务地址
。
第四条 服务对象
1.服务对象人数和内容: ;
2.护理依赖程度(无此项服务内容的不填): %;
3.特殊需求: 。
第五条 服务方式
□全日住家型 □日间照料型 □计时服务型 □其它:
。(请在□内打√)
第六条 乙方家政服务员条件
姓名: 籍贯: 性别: 年龄: 学历:
技能级别: 是否接受过培训:
第七条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日间照料型服务时间:每天 时至 时。
第八条 劳务费和保证金
1. 试用期收费:乙方家政服务员在试用期间的劳务费 元/天,试用期 天。试用期满后劳务费为 元/月。在试用期内,符合双方约定调换条件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换,调换后试用期重新计算;甲方在合同期内免费调换超过 名家政服务员时,乙方每调换一次加收服务费 元/次;
2. 劳务费收取:甲方应于每月 日将上月的劳务费支付给乙方,如家政服务员实际服务时间不足一个月而双方终止合同时,乙方按实际服务天数收取服务费,多退少补;
3.保证金收取:甲方应支付 元给乙方作为甲方的信誉保证金;合同终止后,甲方没有欠费等违约行为,保证金如数退还。
第九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家政服务员,在乙方服务员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要求调换乙方家政服务员;
(2)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状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费用由甲方先行承担;体检合格的,体检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支付;如甲方要求增加非常规体检项目,且家政服务员同意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
(4)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合同:
①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
②家政服务员患有传染病的;
③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让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
④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家庭成员行为的;
⑤家政服务员因过错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
⑥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服务质量不合格的;
⑦家政服务员主动要求离职的(家政服务员自身原因非甲方原因造成);
⑧试用期内调换 名同级别的家政服务员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
⑨其他: 。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告知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居住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强度、工作时间、薪酬待遇和对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内容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若甲方家庭成员有上述病史,甲方应采取预防措施以保证家政服务员不会受传染或是伤害,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甲方不得给家政服务员随意增加规定以外的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如需增加,应与乙方协商,适当增加报酬;
(3)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和劳动,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和居住场所,甲方应保证家政服务员不与成年异性同居一室(生活完全由他人照护的失能者除外),保证家政服务员的人身安全;如乙方家政服务员突发疾病或受伤时,甲方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应保证乙方家政服务员每周 天的休息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时间,并保证其用餐与甲方一般家庭成员相一致;国家法定假日确需乙方家政服务员照常工作的,要给予加班补助,加班工资按照 元/天发放,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为第三方服务,也不得将家政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场所工作或要求其从事非约定工作;
(6)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家政服务员进行管理和工作指导,并妥善保管家中财物;
(7)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应提前7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8)甲方不得扣押家政服务员财产、证件或采取搜身、恐吓、殴打等侵犯家政服务员人身和财产权利的行为。
第十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了解投诉情况或家政服务员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召回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合同:
①甲方教唆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
②甲方家庭成员中有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未如实告知乙方,或未采取预防措施的;
③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的;
④约定的服务场所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
⑤甲方对家政服务员的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刁难、虐待等损害家政服务员身心健康情形的;
⑥ 其他: 。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委派身份真实、文化程度、培训状况和体检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的家政服务员;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持有正规医疗机构在一年以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2)乙方应以诚信为本,如实介绍家政服务员的情况,指导家政服务员完成约定服务项目;
(3)乙方对安排的家政服务员应经过培训、进行过程管理、服务指导和监督,接受甲方投诉并妥善处理;
(4)乙方为家政服务员购买:□《家政职业责任险》□《家政服务员意外伤害加意外医疗险》□其他 (参见《商业保险保单》);
(5)出示必备有效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1. 合同到期,双方无续签意向,合同自动解除;
2. 提出解除合同一方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3. 出现第九条1.(5)⑧情况,如甲方无其他违约情况,乙方应返还信誉保证金,收取发生月的相应服务费,不足一个月的按天计算收取。
第十二条 违约及赔偿责任
1.任何一方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应与对方协商解决;
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乙方服务费的,每超过1天按应付费用的1%支付违约金;
3.甲方因乙方家政服务员原因(突发疾病或发现不良行为的)而不继续使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乙方应在家政服务员离职之日起3天内重新提供家政服务员,否则,每逾期1天按月服务费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派出的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或其他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家政服务员的责任和经济赔偿,乙方协助处理,属于乙方管理责任,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 甲方未尽审慎的注意义务,违反以下约定而导致的损失,乙方不予赔偿:
(1)甲方应妥善保管古董、文房、字画、珠宝、玉器、首饰等贵重、易碎物品,以及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乙方对此类物品不负责清洁养护;
(2)对于各类家用电器,乙方不负责拆装和清洗,只负责外部清洁;
(3)对于高档衣物、皮具、饰品、鞋帽等,乙方不负责清洗、熨烫、保养;
(4)乙方不负责洗涤内裤,产妇、新生儿、婴幼儿、失去自理能力的服务对象或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5)二层以上(含二层)住所的玻璃外侧,乙方不负责擦洗。
2. 如甲方要求乙方对价格昂贵的花卉果木或宠物进行照料,甲方须自行追加投保相关险种。甲方未按上述要求投保的,乙方对上述花卉果木或宠物的丢失、伤害、死亡等免责;
3. 以上内容若由乙方故意造成损失的,不在免责范围内。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条款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及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应另以书面形式补充;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内容有变更的,以“家政服务合同变更书”为准,除变更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另需材料清单:
1. 家政服务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 家政服务员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家政服务合同变更书(格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1.变更后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内容变更为 。 3.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场所变更为 。 4.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方式变更为 。 5.服务费变更为 。 6.本合同第 条、第 条及第 条取消。 7.调换家政服务员姓名: 籍贯: 性别: 年龄: 学历: 技能级别: 是否接受过培训: 。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家政服务合同续订书(格式)
本次续订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合同编号:
商务部家政服务合同范本
年 月 日
聘请家政服务员须知
客户聘用家政服务人员,应到经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以家政服务为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家政服务机构,不要在非法劳务市场中招雇。请您结合自己的情况选择家政服务项目,并按此规定办理:
1、个人用户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或护照;单位用户持有合法证件及公函、介绍信。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并有能力支付相关费用。
3、要正确看待家政服务行业,允许家政服务员有一周的适应过程,尊重家政服务员的人格,禁止打骂、歧视或侮辱家政服务员。
4、愿意遵守国家和地方家政服务业的行业规则,配合家政服务机构的工作。
5、能如实填写客户信息登记表。
6、签订合同时知晓并认可双方的协商价格,选定服务项目、签订合同并交纳相关费用后,公司将为您提供相应期限的选项服务。
7、家政服务员在您家工作时,若出现身体不适或其他疾病,发生意外事件,请您务必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及时灵活做出处理,并通报家政服务机构。
000以上规定及相关要求敬请客户仔细阅读,以求双方合作愉快。
甲方(雇主):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宅地址:
乙方(家政服务员):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现住址: 紧急联系方式:
中介方(家政服务机构):
服务电话: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就家庭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术语释义
甲方(雇主): 是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政服务员的雇佣者。
乙方(家政服务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家庭服务能力的劳动者。
中介方(家政服务机构):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以居间人身份为雇主和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信息的家政服务组织。
第二条 服务内容
中介方介绍符合家政服务上岗条件(体检合格,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乙方为甲方家庭提供如下的第 项服务(可多选):
1.普通家务劳动;2.婴、幼儿照护;3.婴幼儿教育;4.产妇与新生儿护理;5.老人照护;6.病人陪护;7.计时服务; 8.家庭餐制作;9.其他: 。
第三条 服务地址
。
第四条 服务对象
1.服务对象人数和内容: ;
2.护理依赖程度(无此项服务内容的不填): %;
3.特殊需求: 。
第五条 服务方式
□全日住家型 □日间照料型 □计时服务型 □其它
。(请在□内打√)
第六条 乙方条件
籍贯: 性别: 年龄: 学历: 技能级别: 是否接受过培训:
第七条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日间照料型服务时间:每天 时至 时。
第八条 中介服务费支付与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中介方一次性中介服务费 元(该费用为一次性收取,不退);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需要向中介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元(该费用为一次性收取,不退);
3.合同期满后,三方续约,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第九条 劳务报酬支付与方式
1.乙方的劳务报酬为 元/月(以每个自然月为准),乙方上岗试工期为 个工作日,试工期的劳务报酬为 元/天,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劳务报酬为 元/天,或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试工期满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报酬,不足月的按平均日报酬结算;
2.劳务报酬的支付方式为:甲方在接受服务满一个月时,足额支付乙方报酬。
第十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一年内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如有异议可要求重新体检,若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体检不合格,则由乙方承担;如若甲方要求乙方进行非常规体检项目,乙方应给予配合,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有权辞退不能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乙方,有权要求中介方重新介绍合适的家政服务员;
(3)甲方有权追究因乙方过错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并向责任方要求经济赔偿(但不得扣押财产和证件或采取搜身、恐吓、殴打、等侵犯乙方人身财产权利等处理方式);
(4)甲方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工作指导,对乙方服务质量有异议的应及时到中介方进行人员调换,甲方有权在《客户信息登记表》的有效期内免费调换 名家政服务员,如甲方不满意,要求继续调换的,每调换一次收手续费 元。
2.甲方义务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伤害,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服务期间,若乙方突发疾病或遇其它伤害,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若乙方外出未归或发生意外,在24小时内通知相关方;
(2)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用户登记手续,如实填写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接受服务的家庭成员人数、服务内容、工作强度、时间要求、特殊服务,并在洽谈时如实告知乙方和中介方家中是否有传染病及精神病人;
(3)若提供全日住家型家政服务的,甲方应保证乙方每月 天的休息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时间,向乙方提供与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病人、孕产妇、婴幼儿餐除外),国家法定假日确需乙方照常工作的,要给予加班补助,加班工资按照 元/天发放,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
(4)为乙方(全日住家型)提供安全的居住场所,并保证不与成年异性同居一室(失能者除外),当乙方需接触病人的血液、呕吐物及排泄物时,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卫生和劳保用品;
(5)妥善保管家中的贵重物品;
(6)甲方不得将乙方转让给他方服务,不得拖欠乙方劳务报酬。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权利
(1)有权按时得到劳务报酬,获得正常的休息时间;
(2)有权保护自己人身和名誉不受侵犯,有权追究因甲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权与侵权行为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甲方解除合同;
(3)有权拒绝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有权拒绝为第三方服务,有权拒绝在非约定地址服务。
2.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合同约定服务;不得有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如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甲方人身或其他权益受侵害的,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禁止擅自离岗,家政服务员外出应告知去向,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通知甲方;
(3)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导,遵照甲方的生活习俗,尊重甲方的宗教信仰,善待服务对象;
(4)不得擅自将他人带入或留宿甲方家中;不得擅自翻动、拿用甲方物品;不参与甲方家庭内部事务和邻里纠纷;不泄露和传播甲方家庭及其成员隐私和个人信息。
第十二条 中介方权利与义务
1.中介方促成、见证本合同的签订,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向中介方交纳介绍费;
2.中介方核实甲方身份以及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明确甲方需要提供的服务内容,考核甲方是否有雇请家政服务员的条件;
3.中介方核实乙方身份以及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健康状况、文化程度、服务技能,考察家政服务员是否具有上岗能力;
4. 出示家政服务机构的必备有效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如有纠纷,中介方义务调解;
6.甲方因乙方自身原因(体检不合格或有不良行为等)而不继续使用乙方
的,中介方应重新为乙方提供符合约定的家政服务员。
第十三条 保险
甲乙双方协商□是/□否投保商业保险。
1. 商业保险种类(投保商业保险请在□内打√):
□《家政职业责任险》;
□《家政服务员意外伤害加意外医疗险》;
□其他 。
2. 保费金额: 元,由 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期满与解除
1.合同期满,甲方和乙方应到中介方办理续订或解除合同手续;
2.甲方提前辞退乙方或是乙方要求提前离岗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可到中介方办理相关手续,结清工资;
3.乙方离岗时,甲方与乙方均应认真检查各自财物有无损坏和丢失,乙方离岗后,合同各方不再为他方承担任何责任。服务期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用乙方的权利,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4.如家政服务员在合同期内有更换,更换的家政服务员的详细信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他条款不变。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不能继续履行合约的,须提前7天通知对方(乙方生病或突发事件除外),甲、乙方协商解除合同的,应到中介方办理解除合约手续;
2.甲方逾期支付乙方服务报酬的,每逾期1天应按劳务报酬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乙双方未如实告知对方自身有恶性传染病或精神疾病的,任何一方有权要求立刻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且违约方无权要求守约方退还任何费用。
第十六条 免责条款
1.甲方未尽审慎的注意义务,违反以下约定而导致的损失,乙方不予赔偿:
(1)甲方应妥善保管古董、文房、字画、珠宝、玉器、首饰等贵重、易碎以及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乙方对此类物品不负责清洁养护;
(2)对于各类家用电器,乙方不负责拆装和清洗,只负责外部清洁;
(3)对于高档衣物、皮具、饰品、鞋帽等,乙方不负责清洗、熨烫、保养;
(4)乙方不负责洗涤内裤,产妇、新生儿、婴幼儿、失去自理能力的服务对象或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5)二层以上(含二层)住所的玻璃外侧,乙方不负责擦洗;
2.如甲方要求乙方对价格昂贵的花卉果木或宠物进行照料,甲方须自行追加投保相关险种;甲方未按上述要求投保的,乙方对上述花卉果木或宠物的丢失、伤害、死亡等免责;
3.以上内容若由乙方造成损失的,不在免责范围内。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条款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果发生争议,应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消费者协会或行业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中介方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内容有变更的,以“家政服务合同变更书”为准,除变更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
甲方(签字): 中介方(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另需材料清单:
1. 甲方、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 家政服务员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3. 甲方、乙方信息登记表
家政服务合同变更书(格式)
经甲方、乙方、中介方乙三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1. 变更后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乙方的服务内容变更为 。 3. 乙方的服务场所变更为 。 4. 乙方的服务方式变更为 。 5. 中介服务费变更为 。 6. 劳务报酬变更为 。 7. 本合同第 条、第 条及第 条取消。 8. 调换家政服务员姓名: 籍贯: 性别: 年龄: 学历: 技能级别: 是否接受过培训: 。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介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家政服务合同续订书(格式)
本次续订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介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客户信息登记表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姓 名 |
|
性别 |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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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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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
籍贯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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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其他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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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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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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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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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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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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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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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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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常住成员共( )人 [成年人( )人 6-18岁( )人 3-6岁( )人 3岁以下(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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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环境面积( )平方米 [ ( )厅 ( )房 ( )卫生间 ( )阳台 ( )花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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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服 务 项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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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家务劳动 □ 婴、幼儿照护 □婴幼儿教育 □ 产妇与新生儿护理 □ 老人照护 [男( )女( )自理( )半自理( )失能( ) 年龄( )] □病人陪护 [男 ( )女( ) 独立看护 是 ( ) 否( ) 年龄 ( )] □计时服务 □家庭餐制作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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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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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级别 |
□ 初级 □ 中级 □ 高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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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 现金 □ 汇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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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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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填写 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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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须认真填写,如需更改请通知公司,否则一律按填写内容办理服务事宜。
说明:1、半自理:是指具有部分活动能力(进食、如厕能自理)。
2、失能:是指全部日常生活均需他人照料。
家政服务员资料登记表
档案编号: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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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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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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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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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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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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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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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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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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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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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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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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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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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
是否从事过此项工作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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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送单位 或来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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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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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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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派出所 |
|
籍 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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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证件情况 |
户口本□ 身份证□ 暂住证□ 边防证□ 计生证□ 健康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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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人 员 |
关系 |
姓 名 |
年 龄 |
工 作 单 位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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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工 作 经 历 |
普通 家务 |
□ 不合格 □合格 □ 良好 □优秀 |
婴幼儿照 护 |
□ 不合格 □合格 □ 良好 □优秀 |
婴幼儿教 育 |
□ 不合格 □合格 □ 良好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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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与新生儿护理 |
□ 不合格 □合格 □ 良好 □优秀 |
老 人 照 护 |
□ 不合格 □合格 □ 良好 □优秀 |
病 人 陪 护 |
□ 不合格 □合格 □ 良好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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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时服务 |
□ 不合格 □合格 □ 良好 □优秀 |
家庭餐制 作 |
□ 不合格 □合格 □ 良好 □优秀 |
其 他 |
□ 不合格 □合格 □ 良好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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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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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记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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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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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可选项请在“□”中打“√” 经办人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商务部家政服务合同范本
年 月 日
聘请家政服务员须知
客户聘用家政服务人员,应到经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以家政服务为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家政服务机构,不要在非法劳务市场中招雇。请您结合自己的情况选择家政服务项目,并按此规定办理:
1、个人用户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或护照;单位用户持有合法证件及公函、介绍信。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并有能力支付相关费用。
3、要正确看待家政服务行业,允许家政服务员有一周的适应过程,尊重家政服务员的人格,禁止打骂、歧视或侮辱家政服务员。
4、愿意遵守国家和地方家政服务业的行业规则,配合家政服务机构的工作。
5、能如实填写客户信息登记表。
6、签订合同时知晓并认可双方的协商价格,选定服务项目、签订合同并交纳相关费用后,公司将为您提供相应期限的选项服务。
7、家政服务员在您家工作时,若出现身体不适或其他疾病,发生意外事件,请您务必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及时灵活做出处理,并通报家政服务机构。
000以上规定及相关要求敬请客户仔细阅读,以求双方合作愉快。
甲方(用工单位):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派遣单位):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了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第二条 合同期限与人数
1.甲乙双方约定合同期限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满如双方没有终止合同的书面请求,在《劳务派遣续订确认书》签署后自动按整年度延续,依此类推;
2.派遣人员人数及名单以每月实际发生和结算单载明的为准,并由双方共同核定增减变动。
第三条 服务地址
。
第四条 甲方承担的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派遣费占每月固定费用的 %;
2.每月固定费用的计费方法:
(1)以实际派遣人数为依据,按照每月 元/人的标准计算,包括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劳保等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每年核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为依据;
(2)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派遣人员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的委托书的规定代发,并书面通知乙方代发数额,代发数额从固定费用中扣除;
3.甲方于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述费用;
4.其他费用
(1) 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2) 工会经费及残疾人保障金;
(3)《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含职业病)后,先由甲方垫付医疗、赔偿等法定费用,在工伤认定之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或者依法报销。
第五条 岗位和时间
1.岗位描述:
2.工作时间:
甲方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派遣人员工作时间,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支付派遣人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六条 甲方权利
1.派遣人员如有提供虚假身份证、学历证、履历等其它证件或乙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2.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变更派遣人员并作合同背书: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的工作要求;
(2)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委派期满,派遣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派遣人员劳务报酬标准,作为本合同附件;
4.出资对派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派遣人员约定与培训有关的违约责任,并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在乙方不反对的情况下实施;
5.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权向其索赔,对方有义务给予协助;
6.有权在派遣人员入职前核查其身份证、学历证及各种资质资格等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
7.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六条2.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派遣人员的,应提前30日书面向乙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停止委派或更换派遣人员;
8.对拟派遣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有知情权;
9.根据双方约定的工作岗位安排派遣人员的工作;若有变动,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出示必备有效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须依据合同约定,按照派遣人员实际岗位合理确定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及福利待遇;
3.于每月 日将上月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发放清册交乙方;派遣人员的工会经费及残疾人保障金由甲方依法缴纳;
4.按月将派遣人员的考勤审核与劳务报酬等情况告知乙方;派遣人员的工资报酬及福利待遇可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发放,代发数额从固定费用中扣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应支付乙方派遣人员参加社保的费用,缴纳比例参见本地社会保险参保标准,缴纳基数以本地社保经办机构每年核定的参保基数为依据;
6.应如实告知乙方和派遣人员、服务的场所、人员、数量、规模、食宿标准和服务对象中是否有传染病人或精神病人;
7.为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工具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8.对派遣人员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和管理责任;
9.派遣人员出现工伤、职业病、非因工负伤及患病所应享受的待遇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理赔工作;
10.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先由甲方垫付医疗、赔偿等相关费用,待乙方按社保规定程序报销后,按社保核定金额全额支付给甲方,甲方应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由用工企业应支付的其他所有费用部分;
11.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申报备案事宜;如果由于甲方误报、漏报、申报时间延误及证明资料不真实等造成的不予以支付社保待遇或工伤认定部门做出不属于工伤认定,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 乙方权利
1.可委托甲方代发派遣人员的工资报酬及福利待遇,乙方委托甲方代发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的委托书的约定代发,并书面通知乙方代发金额,代发金额从每月固定费用中扣除;
2.维护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3.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乙方义务
1.应如实告知甲方有关派遣人员的真实身份、健康状况、文化程度和服务技能等级、是否接受过培训、是否有不良记录;
2.出示必备有效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应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乙方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并负责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4.负责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
5.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由甲方承担用工单位的赔偿责任;在劳动部门做出工伤认定后由乙方负责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或商业保险赔付部分的申报理赔等事务;
6.对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协助甲方对派遣人员进行索赔。
第十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务关系
1.违反甲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十五日以上的;
4.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而甲方又无法安排派遣人员从事其它工作的;
5.派遣其它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7.有酗酒、吸毒、赌博、自残等行为的;
8.按本条第4、5、6项解除与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甲方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人员与乙方。
第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通知甲方解除劳务关系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采取搜身、体罚、侮辱等方式,严重侵犯派遣人员人格尊严的;
3.甲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书面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二条 甲方支付给乙方各项费用,由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双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终止合同,如一方私自终止合同,或未按合同履行的,属于违约;违约方按年度管理费总额的 %承担违约赔偿。
第十四条 甲方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及违约责任
1.甲方隐瞒其单位经营状况、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有违法违规等行为的;
2.甲方拖欠派遣人员劳务报酬一个月以上的;
3.甲方拖延支付服务费、社保等各项费用的;
4.甲方有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
5.甲方在生产服务过程中不顾派遣人员生命安全的。
第十五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内容不得侵害派遣人员的利益。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用工单位签章): 乙方(委派单位签章):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另需材料清单:
1.甲方、乙方有效营业执照或批准文件、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
2.派遣人员名单(载明岗位与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合同续定确认书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现就《劳务派遣合同》续延事宜,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续定。 备注:本合同续定生效日期: 终止日期: 甲方(用工单位签章): 乙方(委派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终止确认书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现就《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终止事宜,依照 1、合同到期自然解除终止;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与终止;3、其他原因解除、终止。 于 年 月 日正式解除、终止。 备注:本合同解除、终止生效日期: 甲方(用工单位签章): 乙方(委派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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