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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签订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3.1 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无签约资格的风险与防范
  3.2 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风险与防范
  3.3 合同加盖印章与签约主体名称不一致的风险与防范
  3.4 合同内容被篡改的风险与防范
  3.5 合同内容不完整的风险与防范
  3.6 合同采用非中文语言的风险与防范
  3.7 采用示范文本签约时约定不明的风险与防范
  3.8 承包范围、内容约定不明的风险与防范
  3.9 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不规范的风险与防范
  3.10 “黑白合同”的风险与防范
  3.11 固定价格约定不明的风险与防范
  3.12 合同价款风险范围约定不明的风险与防范
  3.13 工程结算报告审核答复期限约定不明的风险与防范
  3.14 合同工期约定不明的风险与防范
  3.15 逾期竣工违约金约定过高的风险与防范
  3.16 争议解决条款约定不当的风险与防范
 3.1 【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无签约资格的风险与防范】
  【风险点】签订合同的相对方主体无相应的签约资格,导致合同的效力存在瑕疵,可能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防范措施】签订合同前要审查相对方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签约资格。如与发包人签约,则需要审查营业执照、立项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照载明的主体是否与签约主体一致,如不一致,则需要取得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如与分包人签约,则需要避免分包人以项目部、工程队、施工班组、个人等名义签约。
  3.2 【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风险与防范】
  【风险点】合同签约主体不具有相应的资质,导致签订的施工合同特别是分包合同无效,对双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无法追究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未达到质量标准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防范措施】签订合同前应当审查:签约主体是否具有与工程项目相对应的资质及资质等级。
  3.3 【合同加盖印章与签约主体名称不一致的风险与防范】
  【风险点】合同加盖印章与签约主体的名称不一致,导致合同主体与预期的主体不一致,甚至导致合同效力存在瑕疵。
  【防范措施】加盖印章时,应当注意:印章名称与签约主体名称保持一致,并且应该是法人印章或合同专用章,如不一致,应取得相应的授权书或追认书。
  3.4 【合同内容被篡改的风险与防范】
  【风险点】在签约过程中,一方单方盖章后,将合同文本递交对方,对方将合同内容篡改,导致对先盖章一方不利的后果。
  【防范措施】1.在合同中约定手写、涂改无效;2.尽量争取同时盖章或手书合同一方先盖章;3.加盖骑缝章;4.在合同文本每一页上都签字(盖章)。
  3.5 【合同内容不完整的风险与防范】
  【风险点】合同缺乏必要的条款,导致约定不明,履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争议。
  【防范措施】1.签约时审查合同是否具备以下内容: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2.争取使用建设、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示范合同文本。
  3.6 【合同采用非中文语言的风险与防范】
  【风险点】采用外文或者中外文签订合同时,由于对外文疏于理解,导致对合同内容的理解发生偏差,容易产生争议。
  【防范措施】1.争取采用中外文两种文本签约,并约定以中文文本为准;2.若以外文文本为准,则应聘请专业涉外律师审核,并进行中文翻译。
  3.7 【采用示范文本签约时约定不明的风险与防范】
  【风险点】采用示范文本签约时,在专用条款中未对通用条款相关事项做出选择、细化、调整,导致约定不明,进而容易产生争议。
  【防范措施】采用示范文本签约时,应仔细阅读通用条款,并结合工程项目本身的特点,在专用条款中对通用条款的相关条款作出选择、细化、调整。
  3.8 【承包范围、内容约定不明的风险与防范】
  【风险点】对承包范围、内容约定不明,导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争议。
  【防范措施】1.对于承包范围和承包内容应由设计、技术人员与造价人员共同界定;2.在约定承包范围和承包内容时,需要结合图纸、规范、招投标文件进行。
  3.9 【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不规范的风险与防范】
  【风险点】将不存在的优良质量标准约定为验收标准,将应由建设单位申请评选的奖项约定为验收标准,导致质量违约责任争议。
  【防范措施】应当按照国家、地方、行业质量标准作为质量验收标准,避免约定优良标准或其他不规范的奖项标准。
  3.10 【“黑白合同”的风险与防范】
  【风险点】经过招投标备案的合同价款低于双方另行签订的协议或补充协议的合同价款,导致以较低的备案合同结算的风险,甚至可能导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防范措施】1.尽量避免在经过招投标备案的合同之外另行签订协议或补充协议变更合同价款;2.若无法避免1的情况,则经过招投标备案的合同价款尽可能高于双方另行签订的协议或补充协议的合同价款;3.在经过招投标备案的合同价款较低的情况下,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约定经过招标备案的合同价款只是为了办理施工许可证备案之用,对双方没有约束力,最终结算应以补充协议为准。
  3.11 【固定价格约定不明的风险与防范】
  【风险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中约定了固定价格等三种合同价款确定方式,在相应的专用条款中,如选择固定价格合同价款确定方式,而不对固定总价和固定单价加以区分,则导致约定不明,产生争议。
  【防范措施】在选用固定价格合同价款确定方式时,在专用条款中应明确约定是采用固定总价方式还是采用固定单价方式。
  3.12 【合同价款风险范围约定不明的风险与防范】
  【风险点】因对合同履行期间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波动或政策法规发生变化,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及如何调整合同价款约定不明,产生争议。
  【防范措施】若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价款确定方式,需要对合同履行期间,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波动或政策法规的变化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做出约定,如约定调整,则需要就调整的范围和方法进一步做出具体约定。
  3.13 【工程结算报告审核答复期限约定不明的风险与防范】
  【风险点】施工合同中因对工程结算报告提交后的答复期限未作具体约定,导致结算拖延。
  【防范措施】1.需要明确约定工程结算报告提交后的答复期限;2.进一步明确约定逾期答复的法律后果;3.如有可能,明确约定超过答复期限不予答复视为认可工程结算报告载明的价款。
  3.14 【合同工期约定不明的风险与防范】
  【风险点】合同中未约定开竣工日期认定的标准,或未明确工期是日历天还是工作日,导致约定不明,产生争议。
  【防范措施】明确约定开竣工日期的认定标准,以及工期是按日历天计还是按工作日计。
  3.15 【逾期竣工违约金约定过高的风险与防范】
  【风险点】逾期竣工违约金约定过高,且没有最高限额的约定,若逾期竣工,将可能导致承担过高的逾期竣工违约金,同时,影响施工企业主张工程款的权利。
  【防范措施】1.以约定赔偿实际损失代替约定逾期竣工违约金;2.如约定逾期竣工违约金,则宜约定与同期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等值的违约金;3.尽可能约定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3.16 【争议解决条款约定不当的风险与防范】
  【风险点】争议解决条款约定不当,将可能导致争议解决条款无效,甚至增加诉讼成本,延长解决纠纷的期限,以及其他不利的后果。
  【防范措施】1.对于选择仲裁还是诉讼解决方式应明确约定一种方式,避免出现两种方式;2.如选择仲裁,则要准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3.如选择诉讼,则争取约定施工企业所在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