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英双语律师网!咨询热线 18930220709

专业法律服务

Professional Solution

中英双语律师网

Bilingual Lawyers

 语言之师      商务之友     成功之伴             Law and Practice in China  
兼并收购
公司运营
婚姻家庭
国际贸易
劳动雇佣
合同纠纷
知识产权
房产工程
刑事犯罪
翻译失误引发的严重后果:美国向日本扔原子弹 Nuclear Bombs Dropped due to Mistranslation
The importance of translation accuracy is highlighted by the mistranslation of the Japanese telegram sent to Washington when mokusatsu was allegedly translated as ‘ignored' instead of ‘considered'.

When World War II was drawing to a close, a historically important document (i.e. the Potsdam Proclamation) was signed to urge Japan to accept an unconditional surrender. In the following press interview, the prime minister of Japan declared that his government would take a mokusatsu (黙殺) policy to this statement. Mokusatsu can be used in Japanese to express either “make no comment” or “ignore”. The choice of one meaning over another depends much on one’s understanding of the situation in question. When translating the word into English, western interpreters at the interview chose the latter meaning. The strong attitude suggested by the policy led the American Government to make a awful decision--- dropping two atomic bombs in Japan and killing numerous innocent citizens. Recalling the miserable event, some critics believe that it is cross-cultural miscommunication that led to this disaster.

大意就是说,二战临近结束时,由反法西斯国家签署的《波兹坦公告》催促日本无条件投降。但日本首相宣布该政府将mokusatsu (黙殺)公告。这个这一日语单词翻译为中文是“不听,不理”,翻译成英文有“make no comment(不予置评)” 和 “ignore(忽视,忽略)”两种译法,但它们语体色彩完全不同。结果由于西方翻译者选择了后者(大家也知道美国是比较自以为是的国家),导致了最终原子弹的爆发。

[世界新闻报]1945年7月26日,美、英、中三国签署《波茨坦公告》,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并且给予日本投降和结束战争的某些承诺。次日,日本内阁举行会议讨论是否接受《波茨坦公告》。内阁有主战和主降两派,会议没有结论。由于苏联没有签署《波茨坦公告》,日本要求苏联斡旋,想与盟军进行和谈。之后,日方便等待苏联的答复和盟国正式的最后通牒。

7月28日下午,日本首相铃木贯太郎召开记者招待会。当时,日本官方通讯社——同盟通讯社发表了铃木声明的英文译本:“我认为联合公告只是重复开罗会议声明。对于(日本)政府来说,看不到重大意义,而且已经没有其他选择,只能完全将它忽略,并且为了成功地结束战争而坚定地战斗。”

从这段译文中,可以看出日本首相铃木贯太郎拒绝了《波茨坦公告》,决心要与盟军决一死战。收到回复后,美国于8月6日向广岛投下原子弹,令10万人丧生。8月9日,美军再以原子弹轰击长崎市。

美国前总统杜鲁门回忆此事时表示,如果日本不拒绝《波茨坦公告》,美国就不会向日本投掷原子弹。但根据战后文献和裕仁天皇、铃木首相的发言,日本当时的确没有拒绝《波茨坦公告》,只是暂时不予置评,等待苏联的回复。

有人说,铃木首相一语误国,没有明确表示,导致日本吃了原子弹。也有人认为,铃木当时确实是明确拒绝了《波茨坦公告》,只是日后日本遭到原子弹袭击才倒过来说的。也有人说,是翻译译错了铃木首相的声明,才导致日本遭受原子弹的袭击。

为了搞清楚这件事,笔者找到铃木当年回应《波茨坦公告》的日文声明原文。这段声明和日本官方通讯社——同盟通讯社的英文译本内容有很大差别。铃木说“不回应”《波茨坦公告》,日本同盟通讯社将铃木的话译成“完全忽略”,路透社和美联社更是将铃木的话译成“拒绝”。美国战时总统和军方首长看到的文本是路透社和美联社发出的版本。结果,日本就是在政客、译者和编辑的疏忽之下,吃了两颗原子弹才无条件投降。

另外,日本人埋怨铃木首相在对待《波茨坦公告》时,用了意义含糊不清的日文“黙殺”一词。“黙殺”这个词没有对应的英文单词,即使在日文里也可以解作“不置评”或者“拒绝”等意思。关乎国家存亡的声明,不应该说得模棱两可。

铃木是位日本政客,日本政客说话一定是模棱两可,这是惯例。同盟通讯社的翻译员在不清楚铃木首相声明原意的情况下,将“黙殺”错译成“拒绝”。路透社和美联社编辑又将“拒绝”《波茨坦公告》的话硬塞进铃木的口中,这才导致日本连吃两颗原子弹。

摘编自《世界新闻报》

法律之间冲突时的效力原则


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有时也被称为法律效力等级,或法律效力位阶。宪法(或根本法)属于第一层次,而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等基本法律属于第二层次,基本法律之下还可能有第三和第四层次的法律等等。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包括宪法至上原则、法律高于法规原则、法规高于规章原则、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原则等。


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主要包括:(1)全国性法律优先原则。(2)特别法优先原则。(3)后法优先或新法优先原则。(4)实体法优先原则。(5)国际法优先原则。(6)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我国《立法法》主要规定:(1)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2)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3)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各自的权限作出裁决。



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