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英双语律师网!咨询热线 18930220709

专业法律服务

Professional Solution

中英双语律师网

Bilingual Lawyers

 语言之师      商务之友     成功之伴             Law and Practice in China  
兼并收购
公司运营
婚姻家庭
国际贸易
劳动雇佣
合同纠纷
知识产权
房产工程
刑事犯罪
服务业成为我国利用外资“新高地”
商务部2014年6月1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489.1亿美元,同比增长2.8%。其中,服务业利用外资金额275亿美元,增长19.5%,领先于外资整体增速,服务业外资在全国总量中的比重也继续攀升达到56.2%。
商务部2014年6月1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489.1亿美元,同比增长2.8%。其中,服务业利用外资金额275亿美元,增长19.5%,领先于外资整体增速,服务业外资在全国总量中的比重也继续攀升达到56.2%。
   服务业外资增速“领跑”
   近年来,外资公司对华投资由传统的加工装配环节向产业链高端和服务业延伸。在跨国资本流动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大背景下,外商对服务领域的投资促进了中国外商直接投资保持基本稳定,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规模自2011年起连续3年超过制造业,占据了外商新增对华投资的“半壁江山”。
   分析认为,当前制造业利用外资增速下滑、服务业吸引力不断增加,既受到国内外市场变化影响,又与我国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与产业结构调整密切相关。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周密表示,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我国对外贸易开始呈现国际产业转移放慢、向周边国家产业转移和订单转移加快、生产要素成本上升这样“一慢、一快、一升”的态势,从中长期看外贸发展环境总体趋紧,外资因此放缓进入制造业并不难理解。
   与此同时,随着中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上升,国内服务业市场规模扩大、需求潜力增长,对外资的吸引力客观上加大,同时中国还着力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周密表示,在这样的背景下,外商加大对华服务业投资可谓顺势而为、“水到渠成”。
   服务业发展惠及内外资企业
   数据显示,目前服务业占世界经济总量的比重接近70%,主要发达经济体服务业的比重达80%左右。2013年,服务业在我国的GDP中占比首次超过了制造业增至46%,但这仍然比经合组织国家73.6%的比例要低。
   中国美国商会会长葛国瑞认为,现阶段发展服务业对中国经济的再平衡至关重要,而随着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对外开放,无论是通过自由贸易区、改革投资政策,还是与美国商签双边投资协议,都将会给中美企业在服务领域带来更多合作共赢机会。
   “在中国美国商会的1000多家会员公司中,很多企业属于服务行业,他们不但希望能够进入中国市场,也希望与中国同行分享从业经验。”葛国瑞说。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告诉记者,当前我国正着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随着服务业对外开放的领域不断拓展,外资加速流入我国服务领域将成为趋势,一定时期内不会出现大的逆转。
   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制造业提升
   不少业内专家指出,除了满足国内服务需求外,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尤其是其中的生产性服务业,对于发展先进制造业意义重大。
   在如今以全球价值链为特征的经济模式中,设计研发、市场营销、物流交通、售后服务与维护、金融管理、会计和咨询等服务部门贡献了大量增加值,如果不能同时发展,制造业只能取得量的增加,无法实现质的提升,经济也无法持续增长。
   周密等专家指出,无论是从国际金融危机中得到的经验教训,还是中国的现实国情,都告诉我们在发展服务业的同时,仍要保持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的关注,注重培育自身具有较强实力的跨国公司,努力提升“中国制造”在全球价值链中所处的位置。
   “制造业在整个中国利用外资中的比重趋于下降,但我们也不希望下降得太多。”沈丹阳说,中国仍希望引导外商投资技术先进、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的制造业。他还介绍说,目前商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出台进一步推进服务业有序开放和服务贸易发展的相关政策。

来源: 新华网(记者王希)

法律之间冲突时的效力原则


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有时也被称为法律效力等级,或法律效力位阶。宪法(或根本法)属于第一层次,而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等基本法律属于第二层次,基本法律之下还可能有第三和第四层次的法律等等。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包括宪法至上原则、法律高于法规原则、法规高于规章原则、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原则等。


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主要包括:(1)全国性法律优先原则。(2)特别法优先原则。(3)后法优先或新法优先原则。(4)实体法优先原则。(5)国际法优先原则。(6)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我国《立法法》主要规定:(1)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2)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3)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各自的权限作出裁决。



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