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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劳动法概述
1.劳动法的核心内容 2.外国人在俄罗斯工作的规定 3.工会及罢工简介
1. 劳动法的核心内容
2001年12月颁布的《俄罗斯联邦劳动法》是俄罗斯调节劳动关系的大 法。该法典的主要目的是对劳动权利和公民自由确立国家保障、创造良好 的劳动条件、保护劳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该法律的主要任务是为合理调 节劳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国家利益创造必要的法律条件,对劳动关 系以及与其相关的间接关系(劳动的组织与管理、劳动安置、职业培训和 进修、监督遵守劳动法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解决劳动纠纷)进行法律调 节°
【签订工作合同】雇用员工的依据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分为定期合 同与不定期合同。未规定期限的合同视为不定期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
3个月。对企业负责人、总会计师及其副手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劳动合 同到期时,任何一方均未提出解除合同,则合同自动延长。
【解除工作合同】经双方同意,任何时候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人才定期劳动合同,在合同到期之前3天书面通知员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2个星期书面通知雇主。辞职申请到期前,员工有权撤回。在辞职申请到期后,员工有权终止工作。
   【劳工报酬】《俄罗斯劳动法典》中规定员工的劳动报酬受国家保护,国家规定员工最低工资标准。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为 4330卢布。最低工资标准中不包括补助、补贴、奖金和其他奖励。
【法定工作时间】每天工作8小时,一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五天工 作制,加班加点应有额外工作报酬。员工连续工作第一年满6个月后有权 享有28天带薪休假。
【职工社会保险】在俄罗斯,职工社会保险实行分类征收,具体的分 类、责任和权重见下表。

表3-3:俄罗斯职工社会保险
保险和社保基金种类 相当于工资额的百分比 支付责任
退休保险 28% 雇主全部承担
社会保险 4% 雇主全部承担
医疗保险 3.6% 雇员全部承担

2.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外来劳务的基本政策]俄罗斯对外来劳务采用配额管理办法。来自 独联体国家的劳务人员不需要办理劳务邀请及签证,因此配额总量中注明 了除独联体外引进其他国家劳务人员的数量。根据俄罗斯劳务移民法规, 用工企业和部门每年向当地劳动就业部门及移民局申请下一年度使用外 来劳务的数量,次年5月之前,使用外来劳务配额(许可证)发放完毕(补 充配额除外)。根据《俄罗斯联邦外国公民法律地位法》规定,外国公民 根据劳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取得俄罗斯工作许可证的情况下,可以在 俄罗斯从事相关的劳动活动。
在外资信贷机构中俄罗斯雇员的数量不能少于雇员总人数的75% ;产 品分成项目中,投资者聘用的俄罗斯籍雇员数量应不少于所聘雇员总数的 80%,只有在按协议进行的工程初期或在俄罗斯联邦国内缺乏具有相应专 长的工人和专家的情况下方可聘用外国工人和专家。
在俄罗斯合法居留的外国公民与俄罗斯公民享有平等权利并承担相 应义务。
外国公民应根据《俄罗斯出人境法》办理工作签证和到俄罗斯以后的 居留手续。
雇员需向俄罗斯移民局提供雇用外国劳工许可证,为每名外国工人办 理劳务许可的文件(其中含有批准俄罗斯联邦各地劳务配额)。
俄罗斯移民局将根据每年劳务市场需求情况发放劳动许可证。
【政策措施和近期走向】近来,受全球性金融危机影响和俄罗斯国内 就业压力增大,俄罗斯对外籍劳务的政策导向也正在发生些许变化:
(1 )不断缩减外来劳务配额。从2006年起,俄罗斯政府开始大幅削 减除独联体外外来劳务配额,计划每年削减幅度50%。SP2006年439万, 2007年205万,2008年108万。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法按计划实施,这 一数额不断被突破,2007年实际引进外劳230万,2008年180万。根据俄 罗斯政府令草案,2014年俄罗斯卫生与社会保障部拟发放外国劳务配额数 量大约163万份(占全国劳动力人口比例2.2%),比2013年约减少了 10 万份。俄罗斯用工单位对外国技术工人的需求在总人数中的占比为82.4%, 而在2013年这一数字为79%。
(2) 为保证国内就业,对使用外来劳务实施行业性禁止措施。2006 年底,俄罗斯政府颁发禁止外来劳务从事零售业的规定,执行日期定于 2007年4月1日,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无法真正执行,莫斯科市根据自身 情况,决定暂不执行该规定,俄罗斯其他各地区虽开始执行,但不是非常 严格。
(3) 力图改善外来劳务结构。俄罗斯新出台的劳务移民法规自2012 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根据该法规,凡是在俄罗斯从事零售和公共服务 行业的外国劳务移民必须获取俄语水平测试证书,最低应掌握850个俄语 单词。目前俄罗斯共有283个具有向外国劳务移民颁发俄语水平测试证书 资质的培训机构。2013年4月10日俄罗斯国家杜马对《外国公民法律地位 法》和《俄罗斯出人境管理法》再次进行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外国 劳务人员办理赴俄罗斯一年期以上(含一年期)劳务签证,必须具备俄语 综合考核证书。二是有以下情况的外国移民将被遣送并处罚款:劳务许可 过期后5日后仍未离境;在遭俄罗斯雇主解聘或聘用合同到期,办理工资 结算后5日内仍未离境;外籍劳务违规进行跨工种、跨行业的务工活动。 修正案将于2015年1月生效0
(4) 严厉打击非法劳务移民。据俄罗斯联邦移民局局长介绍,2007 年俄罗斯联邦移民局共处罚使用非法劳动移民的雇主16万名,4糾乙卢布。 每年移民局罚款、签发劳动许可和办理各种证件等业务所获收入总额约为 100亿卢布,均列入国家预算。2008年俄罗斯移民局加大了处罚使用非法 劳动移民的力度,莫斯科市规定,非法用工的法人企业一经査实将被罚款 25万-80万卢布,非法打工的个人将被罚款2000-50000卢布。2013年以来, 俄联邦移民局采取系列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劳务移民,莫斯科市巳遣返非法 劳务移民逾4000人。

3.工会及罢工简介
【俄罗斯独立工会联合会】成立于1990年11月,目前是俄罗斯最大的 工会组织,下属120个会员组织,其中产业工会42个,州一级工会78个, 基层组织30余万个,拥有会员约4000万人,工会组织率为70%。工会通过 三方机制发挥作用。
俄罗斯独立工联以《俄罗斯联邦调节社会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条例》 为法律依据开展工作。俄罗斯政府、俄罗斯工联和俄罗斯雇主联合会组成 调节社会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在经济政策、劳动关系、社会福利和保险 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协调作用。俄罗斯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运作,主 要在三个层次展开,即联邦级、州级和产业级,其主要活动是围绕不同层面 劳动关系的重大事宜签署三方框架协议,该协议一般每5年签订一次。俄 罗斯集体协议制度大致可分三级,最高一级是政府、工会和雇主签订的总 协议;其次是产业工会同政府和雇主签订的产业三方协议,以及各联邦主 体的工会分会同联邦主体政府签订的地方三方协议;最低一级是企业工会 和企业主签订的集体协议。三方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签署总协议。协议涉 及主要劳工和社会问题,如最低工资、社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等。
【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包括173家地方工商会,178家企业家联合会和 37家联邦范围的商业机构,450个由工商会参与组建的企业及公司,在地 方范围内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在14个国家注册有15家代表处,6家同其 他国家共同组建的合作性商会。工商会下属国际商业仲裁法庭,海事仲裁 委员会,中立法庭和翻译联合会。俄罗斯联邦工商会通过下属的部和委员 会从事以下几类活动:法律,展览展销,价格评估,检验,信息及其他形 式的服务。工商会还提供商品检验证书和质量检验、原产地证书、法律咨 询和组织企业家进修。
2013年俄罗斯发生3起罢工,参加罢工的人员数量为196人,工时损失为235人/日。

法律之间冲突时的效力原则


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有时也被称为法律效力等级,或法律效力位阶。宪法(或根本法)属于第一层次,而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等基本法律属于第二层次,基本法律之下还可能有第三和第四层次的法律等等。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包括宪法至上原则、法律高于法规原则、法规高于规章原则、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原则等。


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主要包括:(1)全国性法律优先原则。(2)特别法优先原则。(3)后法优先或新法优先原则。(4)实体法优先原则。(5)国际法优先原则。(6)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我国《立法法》主要规定:(1)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2)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3)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各自的权限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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