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英双语律师网!咨询热线 18930220709

专业法律服务

Professional Solution

中英双语律师网

Bilingual Lawyers

 语言之师      商务之友     成功之伴             Law and Practice in China  
兼并收购
公司运营
婚姻家庭
国际贸易
劳动雇佣
合同纠纷
知识产权
房产工程
刑事犯罪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方式简介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方式简介

1. 非居民企业优惠
1) 非居民企业取得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税率为10%。
2) 2008年1月1日起,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按10%的税率征收预提税,但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订立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及内地与香港、澳门间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协定”)与国内税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协定税率高于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税率的,可以按国内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执行。
2. 免征与减征优惠
1)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2)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3)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4)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3.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 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 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3)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4) 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5)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下列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5. 加计扣除优惠
1) 研究开发费
2)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6. 创投企业优惠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7. 加速折旧优惠
8. 减计收入优惠
9. 税额抵免优惠
10. 民族自治地方优惠
11. 行业优惠
12. 其他

法律之间冲突时的效力原则


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有时也被称为法律效力等级,或法律效力位阶。宪法(或根本法)属于第一层次,而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等基本法律属于第二层次,基本法律之下还可能有第三和第四层次的法律等等。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包括宪法至上原则、法律高于法规原则、法规高于规章原则、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原则等。


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主要包括:(1)全国性法律优先原则。(2)特别法优先原则。(3)后法优先或新法优先原则。(4)实体法优先原则。(5)国际法优先原则。(6)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我国《立法法》主要规定:(1)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2)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3)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各自的权限作出裁决。



263